PFIC 与 Form 8621
被动外国投资公司(PFIC)涉及境外共同基金、结构性票据等,被 PFIC 规则覆盖的持有需按 8621 报告并可能产生复杂计税。
识别与常见场景
- 非美国发行的共同基金/ETF/理财产品;结构性票据与部分保险型理财。
- 判断依据:被动收入或资产占比阈值(简化);实际以产品说明与年度报表为准。
计税方法比较
- QEF:按年度基金收益分配计算,需取得发行方年度信息;合规负担较高但可避免“重税”。
- MTM:按年末市值重计,增益计入普通收入;适用于可按市值计价的上市产品。
- 默认 Excess Distribution:超额分配按规则分拆并附加利息,通常税负最高。
申报要点(8621)
- 每只 PFIC 单独填报;需选择计税方法并在后续年度保持一致或按规则变更。
- 与 8938、FBAR 的配合:8621 报持有与计税,8938/FBAR 报资产与账户信息。
提示
PFIC 的识别与申报高度复杂,建议在购买前评估税务影响,已持有者尽早建立持仓与分配记录并咨询专业顾问。